2010.07.28 



第二十章  嚎啕大哭

2010年7月28日早上七點半,我依然是第一個開門進入辦公室的老闆兼工友。處理完公司內部文件之後,便靜候當天三審法院判決的通知,十四年的纏訟造成內心忐忑不安。早上十點半我委任律師的助理從高院第十一法庭打電話給我,告知審判長當庭宣判我無罪,原檢察官之上訴被駁回。

聽到這個好消息我立即打電話回家告訴太太,老婆大人也立即將此重大喜訊用手機聯絡三個女兒。不到十分鐘光景,大女兒韻梅傳來一封簡訊:「媽媽剛剛打手機通知大家好消息。爸爸!辛苦您了!」當我看完這封短短的簡訊,頓時情緒崩潰,忍不住嚎啕大哭,幾乎是痛哭失聲,但又怕被公司的員工聽見,最後只好用手帕摀住嘴巴,眼淚就像泉水般不斷地湧出來。我用淚水洗盡這十四年的屈辱,感謝上蒼終於還我一個公道,這十四年的辛酸、十四年的煎熬,就在一剎那全都獲得解脫。

在這人海茫茫的世界裡,至少還有我的大女兒深知我心中永遠的苦痛,以及那道難以癒合的傷痕。悲泣長達五分鐘之久,腦海中出現一幕幕的恩怨情仇,都在五分鐘內全部播放完畢,獨自坐在椅子上發呆,整個人顯得有點恍神,到了早上十一點,才又清醒過來。

當初被檢察官裁定收押,我並沒有掉眼淚,我在土城看首所遭羈押128天,也未曾流下任何一滴眼淚,可是今天收到大女兒傳來這封關懷的簡訊,卻讓我感慨萬千,淚流滿面。盡情地大哭之際,也用淚水洗盡這十四年來的屈辱,感謝上蒼終於還我一個公道!擦乾眼淚,開始進行善後工作。首先打電話給我的辯護律師,感謝他這十四年來全心全意地為我辯護;接下來打給我的至交好友何董事長,感謝他鼎力相助;中午十二點,我又打電話到美國給我高中同學,謝謝他們雪中送炭,兩肋插刀;最後打給我的六哥,告知他宣判無罪,沒有沾污到我們王家的名聲,也請他轉告家族其他成員。

法眼之上還有天眼,人立足於天地之間,左腳立足於「誠」,右腳立足於「正」,只要真誠無偽、公正無私,世間任何一股行政勢力都擊不垮我們。回顧案發當時,老大韻梅正在唸高二,老二慕梅與老三愛梅分別唸國二及國一,她們三位在同學的指指點點中成長,也受盡許多異樣眼光,蒙受不少委屈,如今三位女兒均已長大成人,唸完大學之後,順利找到合適的工作。


第二十一  官司纏訟

我擔任省新院長長達七年半,戮力從事公立醫院企業化經營。1996年9月18日,因貝克曼檢驗試劑採購案,被小人誣指牽涉貪瀆案遭檢調偵訊。偵訊八小時之後,當天晚上即收押禁見,身陷囹圄長達128天,1997年1月23日交保釋出。台北地檢署於1996年12月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正式起訴我,具體求刑十五年,後來台北地院歷經五任法官長達十年半的審理過程,終於在2007年2月15日,宣判二十六位當事人均無罪。台北地檢署又於2007年3月7日再度提起上訴,經過兩年審理,高院於2009年1月13日宣判全體當事人無罪。2009年1月19日高檢署又再度提起上訴,十個月之後,於2009年11月3日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發回更審。經過高院九個月再度審理,最後於2010年7月28日高院宣判省新職員全體無罪,其他醫院職員也獲判免訴,本案至2010年8月12日於法定期限內檢察官未再上訴,全案定讞。

這十四年來,前前後後大約上法院開庭五十餘次,家中有三個大型行李箱保存全部的卷宗,還有一個大型的檔案分類櫃用於置放全體當事人的筆錄,為了複印與案件相關的資料還特別添購一台大型影印機。我的書房騰出了兩個中型抽屜置物櫃,專門置放法院寄來的各項判決書與起訴書以及省新內部採購流程文件;另外我還準備了一個黑色可背式行李袋,應付每次開庭時所需的資料文件。十四年來的長期訴訟如同十四年長期抗戰,在這十四年期間,影印機已經用壞了一台,更換成一台三合一新型影印機,行李袋也早已更換了另個容量更大的背包。

每次開庭之前,我都會先作功課,替此次開庭的案情重點撰寫摘要,打成文稿再提供給律師,雙方深入探討後再由律師撰寫成答辯狀。像這樣與律師一對一的討論案情,前後高達上百次,花費了龐大的時間、人力、物力與財力。由於涉及醫院採購流程,我必須把醫院內部流程的步驟詳細陳述,才能還原事實真相,最後終於獲得法官認同,宣判無罪,還我清白。

纏訟十四年的官司已經落幕,台北地院與高院均宣判我無罪。司法終於還我清白,過去所有的詆毀抹黑、謾罵指控都將隨風飄逝。對我個人而言,遲來的正義,它依然還是正義,而且彌足珍貴。歷經十四年漫長歲月的煎熬,早已跳脫悲傷的陰霾,步入沉潛蟄伏的平淡生活。唯一幸運的就是完成了七十本著作及一百五十本講義,而這些書籍與講義的誕生,正是我人生拼搏的寫照,也是我個人奮鬥的見證。